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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物价局重申公路春运价格政策
为确保2006年春节公路客运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有关要求,按照《江苏省汽车运价行为规则》规定,市物价局日前对公路春运价格政策作了明确:2006年春运时间自1月14日起至2月22日止,为期40天。旅客运价可按票面额20%幅度内上浮。县城以下农公车票价不得上浮、大中专院校学生票价不得上浮、进城务工人员集体包车票价不得上浮。
春运期间,物价部门将高度重视的价格管理工作,指导企业制定春运价格,协调处理各项价格矛盾。督促客运企业做好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工作。同时加强春运期间运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,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,依法查处,价格举报电话:1235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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